上饒社保繳費基數比例標準,上饒社保繳費比例調整通知
2026-06-03 13:37
更新時間:2026-06-03 08:14:56作者:李一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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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57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2025年度上海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
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自2026年06月03日起開始調整,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25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25年月平均工資。為進一步改善營商環境,方便和優化單位辦理環節,逐步與社保基數調整時間同步,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申報時間從7月提前到4月起,各單位可從2025年4月下旬起登陸上海公積金網的基數調整專欄辦理。

《通知》指出,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從2025年1月至3月申報繳存基數,4月起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請各單位注意提前做好經費和預算安排,與社保明年基數調整工作在時間上同步安排,切實維護繳存職工合法權益。
為落實2026年06月0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將階段性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長至2026年06月02日”的要求,以及住建部執行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的具體措施精神,2025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至7%,原則上繳存比例為各7%。企業可以根據滬公積金管委會〔2025〕10號文所列舉的降低繳存比例的情形,選擇各5%或各6%繳存比例,但應當通過集體協商,形成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專項協議,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大會表決通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再審批?!锻ㄖ窂娬{,各繳存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市公積金中心對選擇降低繳存比例的單位加強事中和事后監管,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 類型 | 單位和個人 繳存比例 | 月繳存額 上限 | 月繳存額 下限 |
| 住房公積金 | 各7% | 2996元 | 322元 |
| 各6% | 2568元 | 276元 | |
| 各5% | 2140元 | 230元 | |
| 補充住房 公積金 | 各5% | 2140元 | / |
| 各4% | 1712元 | / | |
| 各3% | 1284元 | / | |
| 各2% | 856元 | / | |
| 各1% | 428元 | / | |
| 自愿繳存 住房公積金 | 10%-24% | 5136元 | 32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