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自主招生改革凸顯6大變化
2026-05-31 12:03
更新時間:2026-06-03 02:21:37作者:李天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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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資格認定:學校依據考生筆試(滿分200分)與面試(滿分100分)總成績擇優選拔,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名單、擬錄取專業和錄取優惠政策,于6月22日前在學校招生網公示,并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公示。
4.優惠政策:我校根據考生選拔測試總成績,分別給予入選考生以下優惠政策之一:
A檔:測試成績位列入選考生前40%(含)者,高考投檔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同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下同),我校按照公示專業予以錄取。
B檔:其余入選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區、市)同科類第一批本科模擬投檔線下40分內(含)且不低于該省同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按照公示專業予以錄取。入選本檔優惠的各省考生均享受統一的優惠分值(對于高考總成績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進行折算),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5.錄取:經公示無異議的入選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報上海外國語大學(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高考投檔成績符合公示的錄取優惠政策(江蘇考生高考選測科目等級須達到BB及以上),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核準后辦理錄取手續,自主招生錄取名單于7月下旬在學校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五、管理與監督機制
1.上海外國語大學自主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本著“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的原則,嚴格管理,規范實施,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