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自主招生改革凸顯6大變化
2026-06-03 12:03
更新時間:2026-06-03 02:25:10作者:李天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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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按競賽條件報名的考生,必須提供并上傳高中階段參加語言文學類競賽相應等級的獲獎證書。
⑵按外語成績條件報名的考生,必須由所在中學推薦,推薦人必須是年級組長或校長。考生在報名系統中填寫推薦人電子郵箱,推薦人收到電子郵件后按要求填寫推薦表并上傳。推薦人須從學生的思想品德、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綜合素質等方面說明推薦理由,并如實說明高三全年級總人數、文理科人數、以及考生外語成績排名位置。
4.報名材料要求:考生報名材料(含申請、推薦、證明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報名材料中若存在虛假內容、抄襲現象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后續選拔認定的資格;已經獲得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5.郵寄書面材料:網上報名與郵寄書面材料缺一不可,且書面材料內容必須與網上報名信息一致,所有書面材料均使用A4紙,無需另加封面,按自主招生申請表(1-6頁)、中學推薦表、獲獎證書復印件(需由中學核實并蓋章)、外語申請作文的順序裝訂成冊,于2026年06月03日前(建議使用EMS)郵寄至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不予退還。
四、選拔程序
1.初審:我校組織專家對符合報名條件并按要求提交的有效報名材料進行評審,對考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學業成績、外語水平、社會實踐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好中選優,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初審通過名單,于4月30日前在學校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2.選拔測試:初審通過并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測試日期為2026年06月03日(如有變化另行公告),考點設在上海外國語大學虹口校區(上海市大連西路550號)。測試科目為外語筆試(含聽力)、外語口試(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思維、學習潛質和綜合素質。參加測試的考生于5月11日—20日在上外繳費平臺繳付報名考試費90元/人(收費目錄:滬財預[2025]15號,收費依據:滬價費[2002]008號、滬價費[2003]69號、滬價費[2006]5號),并于6月1日—10日在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考生須憑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