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嚴肅黨內組織生活規范“三會一課”制度落實的通知
“三會一課”是黨組織生活的基本形式,是黨的基層組織必須長期堅持的重要制度。認真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對于健全黨組織生活,嚴格黨員管理,加強黨員教育,提高黨員素質,發揮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2026-05-31 18:43
更新時間:2026-06-03 19:44:21作者:三水老師
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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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試之日起,九十日內公布考試成績;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內頒發執業資格證書。
第十二條 申請參加注冊建筑師考試者,應當按規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交納考務費和報名費。
第三章 注 冊
第十三條 注冊建筑師實行注冊執業管理制度。取得執業資格證書或者互認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方可以注冊建筑師的名義執業。
第十四條 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并受聘于一個相關單位的人員,應當通過聘用單位向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受理后提出初審意見,并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報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審批;符合條件的,由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頒發一級注冊建筑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第十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在收到申請人申請一級注冊建筑師注冊的材料后,應當即時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五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對申請初始注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審查完畢,并將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上報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內審批完畢并作出書面決定。
審查結果由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十日,公示時間不計算在審批時間內。
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自作出審批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在公眾媒體上公布審批結果。
對申請變更注冊、延續注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日內審查完畢。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上報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批完畢并作出書面決定。
二級注冊建筑師的注冊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依法制定。
第十六條 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是注冊建筑師的執業憑證,由注冊建筑師本人保管、使用。
注冊建筑師由于辦理延續注冊、變更注冊等原因,在領取新執業印章時,應當將原執業印章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