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
2026-05-31 15:59
更新時間:2026-06-02 16:28:18作者:王新老師
2026-05-28
2026-05-28
2026-05-28
2026-05-28
2026-05-28
其他情況
○定向就業招生與非定向招生同時進行投檔錄取。高校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補充投檔,高校根據考生定向志愿擇優錄取。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定向就業招生在政策規定的降分范圍內對有志愿的考生逐校、逐專業、逐分檢索投檔等辦法在批次內進行投檔錄取。對高校批次內未完成的定向就業招生計劃,經征集志愿后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業招生計劃,轉為非定向就業計劃執行。
○貧困專項計劃(國家專項)、市屬本科一批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地方專項)在錄取時經征集志愿后還不能完成計劃,經重慶市錄取領導小組同意可以適當降分錄取有志愿的考生。
○對線上生源不足的個別高校,如在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經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計劃,可由學校申請,經重慶市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適當降分錄取有志愿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