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辦理護照流程材料,滁州市護照辦理地點與流程規定
2026-05-28 11:11
更新時間:2026-06-03 11:32:26作者:三水老師
202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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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是一個國家的公民出入本國國境和到國外旅行或居留時,由本國發給的一種證明該公民國籍和身份的合法證件。

辦理條件
(一)本市居民:
(1)公民申請電子普通護照,應當由本人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
(2)大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及開發區行政服務中心出入境管理窗口可受理申請人常住戶口為大連地區的護照申請。
(3)莊河、瓦房店、普蘭店等地區的大連居民也可至戶口所在地出入境窗口辦理護照申請業務。
(二)非本市戶籍人員:
(1)本市戶籍人員的非本市戶籍的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除外)。
(2)非本市戶籍的就業和就學人員及其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除外)。
(3)年齡在60周歲(含)以上,戶籍不屬于大連,但是在大連居住6個月(含)以上的內地居民(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除外)。
大連護照加急申請條件
大連護照不予辦理情況
辦理材料
新政策:
(一)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
(三)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相片。
舊政策: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可到辦證大廳或指定影樓拍攝);
2、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并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4、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5、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準,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