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自主招生高校不再向中學分配推薦名額
2026-06-02 12:03
更新時間:2026-06-02 22:21:40作者:李天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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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材料提交:
(1)考生的報名申請表和思想素質考核表由所在畢業中學(單位)簽署意見,考生所在畢業中學(單位)應如實提供考生在高中階段思想素質發展情況,包括高中階段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思想品德情況、獲獎證書證明以及其他反映學生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寫實性材料。以上材料由考生拍照或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
(2)學校以考生在報名截止時間內上傳的簽字蓋章申請表和綜合素質考核表以及其他材料為有效報名材料,只有網上報名而未上傳簽字蓋章的有關報名材料視為無效報名。
5.資格審查
(1)學校自主招生專家組根據考生上傳提交的申請材料,根據招生報名條件全面審核,擇優確定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在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上,向中西部地區、農村地區的申請考生適當傾斜。
(2)學校于2026年06月03日前,在學校本科招生網、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向社會公布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考生在網上自行查看是否取得測試資格,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3)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須按照重慶市物價局核準的標準繳納自主招生報名考試費,具體事項隨測試資格學生名單一并公布。
五、測試和合格考生確定
1.測試時間為2025年6月12-14日。其中,6月12日現場報到,6月13-14日測試。具體測試時間、地點在公布測試資格學生名單時一并公布。
2.學校采取“綜合面試+綜合筆試”的測試方式,綜合面試主要考察學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及專業發展潛力、創新意識、心理素質、表達能力、思辯能力、突出特長等素質,根據考生報名類別,由專家組對測試考生進行分類分組測試。綜合筆試著重考察學生學科基礎知識、閱讀理解、綜合分析、解決問題等能力。
3.學校根據考生的綜合面試和綜合筆試總成績排序確定擬合格考生,并于2026年06月03日前將擬合格考生名單、專業及優惠類別在學校本科招生網、考生所在省級招辦、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為學校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合格考生分為A、B兩類,合格人數不超過學校公布的自主招生計劃數,其中A類考生占合格考生的40%,B類考生占合格考生的60%。
六、錄取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