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自主招生高校不再向中學分配推薦名額
2026-05-27 12:03
更新時間:2026-06-02 23:15:49作者:三水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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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著力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經教育部批準,我校依照“嚴格程序、擇優選才、規范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2025年面向重慶市普通高中畢業生開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組織機構
(一)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研究決定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二)學校成立專家評審組,負責自主招生資格審核、測試認定和錄取工作。
(三)學校本科招辦負責自主招生的材料審核、測試組織等具體工作。

(四)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自主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
二、招生專業(均為文理兼收):法學、新聞傳播學類、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
| 序號 | 招生專業大類 | 分流專業 |
| 1 | 法學 | 法學 |
| 2 | 工商管理類 | 會計學、審計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勞動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