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各類安全責任書范文匯集
2026-06-02 12:52
更新時間:2026-06-03 10:27:50作者:王新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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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發現火警,應立即告知公司保安部或撥打火警電話119。如火情較大,迅速撤離工作場所;如火情較小,立即用手提滅火器滅火。
九、根據消防安全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況處以罰款:
(一)偷竊、毀壞消防設施和器材或消防備用水源的處100元罰款。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封閉安全出口,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的處50元罰款。
(三)其他影響消防設施使用的行為的處20元罰款。
十、擅自改變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內容要求進行整改的,處安全責任人的處200元罰款罰款,由此而導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各部門的安全負責人,必須服從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司行政部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對刁難、辱罵或暴力等手段妨礙消防安全監督人員工作的有關人員,根據情況,處200元500元罰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本責任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總經理簽字: 部門負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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