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潭中考錄取分數線公布 鷹潭中考各高中學校錄取分數線查詢時間
2026-06-03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3 21:43:25作者:李天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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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體育考試的實施
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工作在市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分階段推進,2025年試行,體育考試成績不計入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總分,從2025年起,體育考試成績開始計入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總分。體育考試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即由考生所在學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考試工作采取現場測試的辦法,測試時間安排在初三年級下學期4—5月份進行。
四、體育考試項目設定
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項目,選用《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初三年級項目,可根據我市實際,選擇適宜時機增加自選項目,具體考試項目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于每年秋季開學初確定并向學校公布。
五、體育考試評分標準與計分辦法
(一)體育考試項目的評分,參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分表》初三年級的評分標準執行。自選項目的評分,參照我省其他市州制定的評分標準執行。
(二)體育考試成績按40分計入普通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總分,以后逐步增加分值,直至100分。
六、免考、緩考與棄考、缺考
(一)因肢殘喪失運動能力的考生,可向學校申請免考,由學校為免考學生辦理免考手續,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經批準同意免考的學生,體育考試成績按滿分(40分)的70%—80%計分,具體分值由市教育局研究確定。
(二)因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但未喪失運動能力而申請免考的學生,可向學校申請免考,由學校為免考學生辦理免考手續,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經批準同意免考的學生,體育考試成績按滿分的60%—70%計分,具體分值由市教育局研究確定。
(三)因傷、病、女生生理期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暫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考生,可向學校申請緩考,由學校為緩考學生辦理緩考手續,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批。
參加緩考的學生,由當地體育考試領導機構規定時間,集中組織補考。緩考考生須在正常考試結束后一周內參加考試,否則按缺考處理。
(四)棄考、缺考。在體育考試過程中,如考生放棄某一項目考試,該項目按0分處理,已考項目按實際得分計入學業考試總分;無故缺考者不予補考,體育考試成績按0分計入學業考試總分。
七、考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