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潭中考錄取分數線公布 鷹潭中考各高中學校錄取分數線查詢時間
2026-05-31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3 22:55:06作者:王華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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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創新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機制。
改革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辦法,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錄取依據,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實行統一招生與自主招生相結合的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方式。
1.改革統招生錄取政策。第一組合達到B等及以上等級且第二組合達到C等及以上等級的考生有資格參加優質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統招生錄取;第一組合和第二組合均達到C等及以上等級的考生有資格參加其他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統招生錄取。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統招生時,從達到第一組合和第二組合等級要求的考生中,按照語文、數學、英語3科總分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3科總分相同時,排序參照高考改革有關規定并結合我市實際確定,以當年招生文件為準)。
2.完善自主招生錄取政策。合理確定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比例,主要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嚴格規范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采取筆試、面試(或專業測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錄取方式,淡化筆試,筆試科目不超過2科,加強對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使用,要在自主招生方案中明確參與招生錄取的綜合素質評價相關內容。
3.完善指標生確定辦法。根據初中畢業生人數,將各優質公辦普通高中的指標生名額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學校。普通高中錄取統招生時,以初中學校為單位,將該校第一志愿報考各優質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普通班的考生,按照語文、數學、英語3科總分從高到低排序(3科總分相同時,排序參照高考改革有關規定并結合我市實際確定,以當年招生文件為準),根據指標生名額分別確定指標生人選。被確定為指標生的考生,在語文、數學、英語3科總分基礎上加15分后參加統招生錄取。
4.推進綜合高中招生。加快綜合高中建設,推進綜合高中招生,探索高中階段育人模式改革。學生在綜合高中就讀期間,可根據自身發展需要申請普職分流,經批準后再次選擇普通高中或職業教育。
(四)加強考試招生管理。
市教育局統籌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規定,規范學校招生行為,進一步明確招生范圍、招生規模等基本要求,嚴禁違規跨區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惡性競爭,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完善考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嚴格規范招生辦法和程序,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結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招生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