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廣東退休金上調方案,廣東退休金何時補發時間安排
2026-05-28 11:03
更新時間:2026-06-03 14:58:20作者:才子老師
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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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月人均收入的計算標準為申請當月前連續六個月的家庭收入的月平均數除以家庭成員數。
二、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包括:
(一)工資及其相關的獎金、津貼、補貼等勞動收入;
(二)法定贍養人、撫養人或者扶養人應當給付的贍養費、撫養費或者扶養費;
(三)因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和本市規定獲得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一次性安置費;
(四)基本生活費、失業救濟金、職工遺屬生活補助費;
(五)離退休養老金;
(六)儲蓄存款及利息、有價證券及紅利、保險給付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收入;
(八)出租或者變賣家庭財產獲得的收入;
(九)繼承的遺產和接受的贈予;
(十)自謀職業收入;
(十一)其他應當計入的家庭合法收入。
實物收入按市場價計算。
各類收入按實際收入額計算;但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一次性安置費和基本生活費,在扣除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后,剩余部分按照該費用所依據月數的平均額,計入家庭收入。
三、家庭成員的下列收入不計入家庭收入:
(一)各級人民政府給予的一次性獎勵、慰問金和榮譽津貼;
(二)優撫對象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傷殘護理費及保健金;
(三)殘疾人補助;
(四)義務兵的退伍安置費;
(五)職工因工負傷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及死亡職工的親屬享受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六)獨生子女保健費及獨生子女父母退休獎勵金;
(七)在校學生的助學金、獎學金;
(八)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臨時性醫療、教育等專項救助金;
(九)參加公益性崗位獲得的收入的三分之一;
(十)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不計入家庭收入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