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內高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026-06-03 12:17
更新時間:2026-06-03 22:17:48作者:李天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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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虛報或偽造、涂改有關信息、材料及其他欺詐手段取得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的。
2、在考試中有夾帶、傳遞、抄襲、換卷、代考等舞弊行為的。
3、擾亂報名點、考場、閱卷點及錄取場所秩序,使其工作不能正常開展或以其他方式影響、妨礙招生工作人員,使其不能正常履行職責的。
4、有其他舞弊行為的。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工作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由違紀行為發生地的教育行政部門及公安、衛生、民宗等部門撤銷其內高班招生工作資格或給予行政處分。
l、在出具、審定考生的報名資格和貧困等級證件、證明、檔案材料(包括有關政策要求的證明材料)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
2、在招生工作中指使、縱容、協助、伙同他人舞弊的。
3、應回避招生工作卻隱瞞不報,并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的。
4、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不合格考生錄取的。
5、在招生工作中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致使招生工作受到重大損失的。
6、在體檢工作中因弄虛作假、責任心不強致使在入校復檢工作中發現問題的。
7、有其他破壞招生工作行為的。
(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由司法機關根據情節輕重,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理。
1、盜竊或泄露試題、參考答案、評分標準的。
2、擾亂考場、閱卷點及錄取場所秩序,威脅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
3、在招生或考試中涂改考生檔案信息、答卷、考試成績及其他有關材料、信息的。
4、以招生為名行賄受賄、敲詐勒索的。
5、有其他徇私舞弊和違法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