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事授權委托書
2026-05-30 12:55
更新時間:2026-06-03 16:12:21作者:李天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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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拍賣成交價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拍賣成交款支付給委托人,支付方式為_________。
第七條 拍賣標的的評估和鑒定
1、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評估的,可以委托評估,評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鑒定的,可以:
(1)自行鑒定;
(2)委托鑒定。
2、鑒定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廣告、運輸、保管、保險等費用由_________支付。
3、鑒定結論與委托人聲明的拍賣標的的狀況不符的,拍賣人有權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 拍賣標的的撤回
1、委托人在拍賣公告前撤回拍賣標的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_________。
2、委托人在拍賣公告后但在拍賣前撤回拍賣標的的,除應當支付上述費用外,還應當承擔拍賣人已經發生的等費用及因委托人撤拍而造成競買人所發生的損失。委托人在約定期限不履行付款義務的,拍賣人有權從拍賣價款中予以扣除。
3、拍賣人有足夠理由證明拍賣標的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拍賣人可以中止拍賣活動,并有權追究委托人法律責任:
(1)拍賣標的的權屬狀況與委托人聲明的不一致;
(2)拍賣標的存在委托人未聲明的重大瑕疵;
(3)_________。
第九條 拍賣標的未實現交付的約定
因買受人未交割的原因致使拍賣標的未能實現交付的,拍賣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條 保密約定
拍賣人應當對委托人的身份、保留價及_________進行保密。
第十一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委托人權利義務
1、委托人委托拍賣物品或者財產權利,應當提供身份證明和拍賣人要求提供的拍賣標的的所有權證明或者依法可以處分拍賣標的的證明及其他資料。
2、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確定對于拍賣物的底價拍賣人不得以低于該底價的價格進行拍賣,由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委托人應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