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社保繳費基數(shù)比例標準,上饒社保繳費比例調整通知
2026-05-31 13:37
更新時間:2026-06-02 18:08:39作者:王新老師
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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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 基本醫(yī)療保險費 失業(yè)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第二條規(guī)定,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nèi),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qū)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準按照各地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根據(jù)《河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guī)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五;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jīng)省轄市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省人民政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