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考改革方案預計上半年公布
教育部昨天公布新的"中考改革"指導意見,明確到2025年左右,初步形成"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中考錄取模式。意見強調,減少機械記憶的考試內容;考試成績鼓勵從"分數制
2026-05-29 12:20
更新時間:2026-06-04 08:27:36作者:才子老師
2026-05-29
2026-05-29
2026-05-29
2026-05-29
2026-05-29
2.“統一招生錄取志愿”在考生參加招生錄取(以下簡稱“報考”)的區招考機構統一組織下進行填報。跨區報考的考生必須由考生本人到報考區招考機構,根據報考區的招生計劃填報志愿。
3.“統一招生錄取志愿”中,不填報“零志愿”“名額分配志愿”,或填報后未被錄取的考生,其一至十五志愿的投檔和錄取不受影響。
4.跨區報考的應屆初三學生、返滬生、往屆生不能填報“名額分配志愿”。
5.考生應認真填寫《志愿表》,考生本人和家長(監護人)須在《志愿表》上簽字確認,并承擔相應的責任。考生在填寫《志愿表》時,招生學校代碼(5位數)與學校簡稱必須對應一致,錄取時以學校代碼為準。考生《志愿表》上報區招考機構后,任何人不得補報、撤銷或更改志愿。
6.考生應按本人意愿慎重填寫志愿。按報考志愿順序被錄取的考生,不得放棄已被錄取的志愿,不得要求順延至下一志愿或退檔改投到其他志愿學校。
7.市、區招考機構和各初中學校要做好志愿填報的輔導工作,加強升學和擇業指導,尊重考生的志向和自主選擇權。考生志愿填報和信息輸入工作,由各區招考機構在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以下簡稱“市中招辦”)統一安排下于5月底前完成。
8.擬參加“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也必須填寫《志愿表》上的志愿。若考生在提前招生中被正式錄取,其填報的統一招生錄取志愿自然失效;未被錄取的,則進入統一招生錄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