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考改革方案預計上半年公布
教育部昨天公布新的"中考改革"指導意見,明確到2025年左右,初步形成"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中考錄取模式。意見強調,減少機械記憶的考試內容;考試成績鼓勵從"分數制
2026-05-27 12:20
更新時間:2026-06-03 18:54:32作者:才子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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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分兩個批次進行,第一批次為“提前招生錄取”,第二批次為“統一招生錄取”。招生錄取過程須按照批次和類別,規范操作程序,結清一批,再啟動一批,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則。
(一)提前招生錄取工作
1.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錄取”工作要求
(1)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預錄取工作在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之前進行。
(2)招生學校要成立“提前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并公布“提前招生錄取”招生方案。招生方案應明確招生條件、招生程序和錄取原則,經區教育局同意后報市教委基礎教育處審核,并報市中招辦備案,在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及招生學校網站上公示并實施。

(3)各初中學校要做好本校學生的推薦工作。學校要制定學生推薦工作要求及操作程序,根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經師生民主推薦、領導集體審核、征詢本人意愿、校內張榜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校長簽署推薦意見等程序,產生推薦生人選。
(4)考生應根據招生學校的方案慎重選擇推薦或是自薦,兩者不能兼報。
推薦生需填寫《2025年上海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錄取”推薦生信息表》(見附件3,以下簡稱《推薦表》)。學校將本校推薦生名單報區教育局審定,審定名單由區招考機構報市中招辦備案并進入市教育考試院提前批招生資格庫后,學生方可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填報推薦志愿。
未被推薦的應屆初三學生可根據自身特長、學業狀況和招生學校招生要求,自行向招生學校進行自薦。同時,需于規定時間內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填報自薦志愿。
跨區報考的考生如符合“提前招生錄取”的條件,可在初中就讀學校進行推薦或自薦。
符合本市中招報名條件的應屆返滬考生,可參加自薦。填報自薦志愿的時間和程序與本市應屆考生相同。
推薦志愿和自薦志愿采取網上志愿填報和書面志愿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只有經書面志愿確認后才能參加投檔錄取。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書面志愿確認在就讀初中學校進行,應屆返滬考生到報考區招考機構進行書面志愿確認。書面志愿確認只核對志愿信息,不得更改志愿或補報志愿;未在規定時間進行書面志愿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