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旅游職業學院高職自主招生報考流程
2026-06-01 12:03
更新時間:2026-06-03 15:16:45作者:王華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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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
1、學院根據筆試情況,劃定各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
2、專業確定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統籌安排。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所報專業不能錄取,其他專業未滿情況下,擇優調劑錄取。
3、將預錄考生名單報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審核批準、備案。
4、學院根據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的審批結果,寄發錄取通知書。
5、錄取數據由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上報教育部,進入高校學生學籍庫。
6、已被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山西省202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錄取。
十三、新生待遇
通過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在學費、住宿費、日常教學管理和畢業證發放等方面均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相同。
十四、新生報到和新生復查
1、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思想政治品德和文化課及身體健康狀況復查。
2、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上報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其戶籍所在地。對在新生復查中發現的其他問題,按《山西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十五、監督機制
1、為保證自主招生選拔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學院自主招生紀檢組將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
舉報電話:7015165
舉報信箱:設在材料與建筑工程學院實驗樓門口
電子信箱:sxzyjjjcs@163.com
2、自主招生有關信息及時通過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
十六、違規處理
凡在自主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第18號令《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上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