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生招生流程報名時間和錄取結果查詢時間
2026-05-27 11:34
更新時間:2026-06-03 09:01:25作者:李一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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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考核結論由縣(市、區、特區)人民武裝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學。對考核結論有異議的,縣(市、區、特區)人民武裝部應當組織復議。考核結論為不合格的考生不參加面試、體檢。
■按照招生計劃數的110%投檔
省招生考試院按各類院校招生計劃(分性別)的3倍確定各招生院校面試體檢控制線,由縣(市、區、特區)招生辦負責通知上線考生到第四十四醫院(貴陽市花溪區黃河路)面試,面試按地區分批次進行。
體格檢查由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參加面試、體檢的考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張,按縣(市、區、特區)招生辦通知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和體檢。
軍隊和國防生院校招生實行提前批次單獨遠程網上錄取。依據考生的成績和報考志愿,按專業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其它批次普通高等學校的錄取。
各招生院校錄取投檔,由省招生考試院根據考生志愿和考試成績及軍檢、面試情況,并區分男、女生,按照招生計劃數的110%投檔(投檔數量按四舍五入取整)。
被軍隊院校錄取的新生,在3個月內進行政治復審和身體復查,經復審復查合格者,即取得學籍和軍籍(第二軍醫大學、第三軍醫大學和第四軍醫大學招收的為預備軍官學員,入學不辦理入伍手續,享受軍隊提供的相關待遇,畢業考核合格者,入伍并分配到部隊工作),享受部隊供給制學員待遇,發放津貼費,學習和生活費用由軍隊承擔,其家庭享受軍屬待遇。
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國防生在15天內進行政治復審和身體復查,經復審復查合格者,簽定《國防獎學金協議書》后,享受軍隊提供的國防獎學金(每人每年10000元)。
軍校學員和國防生學員畢業后由院校根據總政治部下達的分配計劃,統一分配到軍隊工作,按工作崗位,任命為軍官或文職干部。
老師、考生及家長可撥打以下電話進行咨詢和舉報:(0851)85959698(省招生考試院)、(0851)85780303(省軍區招生辦)
軍校體檢要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制定本標準。
第二條軍隊、武警部隊院校招收士兵學員、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學員和從地方招收研究生學員,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選拔國防生,以及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體格檢查,適用于本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