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實行平行院校志愿設置,報考軍隊院校和國防生的考生,應填報提前錄取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為保證填報軍隊院校和國防生志愿的有效性,考生必須填滿A、B、C三所院校志愿,否則本批次志愿無效。
報考軍隊院校和國防生的考生,軍隊院校和國防生可以兼報,但不得兼報公安、政法、航海和其他提前錄取本科批次院校。
八、投檔錄取
今年軍隊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繼續安排在提前本科批次錄取,實行遠程網上錄取。省教育考試院在政治考核和軍檢合格的考生中,按軍隊院校和國防生招生計劃數、考生志愿,分男、女生和指揮、非指揮類從高分到低分,按院校招生計劃數量的100%投檔。
向招生院校投檔出現生源數量不足時,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缺招計劃,公開征集報考志愿后,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和計劃缺額數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檔。
九、復審復查
新生入學后,由招生院校進行政治復審和身體復查,凡復審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門《軍隊院校淘汰學員安置辦法》(〔2005〕政聯字第2號)和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軍隊院校青年學生學員轉入普通高等學校學習實施辦法》(參聯〔2010〕2號)以及教育部、總政治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暫行規定的通知>》(教學司〔2002〕8號)的有關規定處理。其中因政治考核或身體復查不合格,但符合普通高校普通批次錄取條件的,本人可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申請,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其當年填報的普通高校相關志愿等情況,與省屬普通高校協商改錄。被錄取的新生無故不報到或報到后借故主動要求退學的,其他院校不得錄取。
十、有關要求
軍隊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工作,是全省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國防和軍隊建設大局,軍地肩負共同責任。各級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軍地協作機制,精心抓好各階段工作落實。軍分區(警備區)、人武部系統要增強工作主動性,切實搞好科學籌劃,加強統籌協調,確保各項工作按時間節點有序推進。各級教育部門、招辦和中學要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全力支持,主動配合,努力為部隊輸送優秀人才,確保我省軍隊院校和國防生招生任務圓滿完成。
軍校體檢要求
第一章總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