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考軍校國防生報考條件及體檢項目標準及視力身高要求
更新時間:2026-06-03 11:12:21作者:王新老師
、數學、外語。平行志愿投檔后,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公開征集志愿,軍檢合格考生可在省招辦指定的網上填報征集志愿。填報征集志愿時間為7月13日。征集志愿仍完成不了計劃的學校,可在軍檢面試合格考生中征求意見后調劑錄取。
軍隊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要嚴格執行教育部和軍隊的有關文件,原則上不進行跨省調劑。不得拒招符合錄取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得錄取未參加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或無志愿考生,不得點錄正常投檔范圍之外的考生。對在規定時間無正當理由不結束錄取的,省招辦可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按計劃數依分數高低退檔或結束錄取。招生院校在審錄過程中對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結論提出異議作退檔處理的,需填寫《退檔通知單》,詳細說明退檔理由和政策依據,省招辦會同省軍區招生辦提出復審意見。若雙方意見仍然存在分歧,由全軍招生辦公室會同教育部有關部門作出最終裁定。
錄取工作結束1周內,省招生辦按教育部統一規定的數據庫格式,向省軍區招生辦提供軍校和國防生錄取考生報名數據庫、錄取數據庫和錄取考生名冊。錄取考生名冊加蓋省招生辦印章。7月30日前,省軍區招生辦將上述數據庫、錄取名冊報全軍招生辦。
錄取新生的紙介質檔案由各縣(市、區)招生辦密封蓋章,考生自帶到高校?!墩慰己吮怼贰ⅰ睹嬖嚤怼泛汀盾娛侣殬I適應性檢測表》由省軍區招生辦直接寄往各招生院校。
(六)入學與復查
軍隊院校學員入學后,需要進行政治考核和體格檢查復試,合格者取得學籍和軍籍;不合格者,按照《軍隊院校青年學生學員轉入普通高等學校學習實施辦法》(參聯〔2010〕2號)和《軍隊院校生長干部學員分流安置辦法》(政聯〔2025〕4號)的有關規定處理。
錄取為國防生的考生入校后,由高校和軍隊駐校選培辦對其政治思想表現、獻身國防事業志向、身體狀況等進行復審復查。合格者,簽訂《國防獎學金協議書》,取得國防生資格,享受國防獎學金;不合格者,按教育部、人事部、原總參謀部、原總政治部、原總后勤部、原總裝備部聯合頒發的《國防生教育管理規定》(政聯〔2007〕3號)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