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高校自主招生政策解讀
2026-05-30 12:03
更新時間:2026-06-02 19:43:36作者:王新老師
2026-05-30
2026-05-30
2026-05-30
2026-05-30
2026-05-30
(三)考核
獲得考核資格的考生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我校組織的考核。考試時間擬定于6月14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考試地點為中國礦業大學(南湖校區)。
考核方式為面試,按照不同的學科特長對考生進行分組,由相關學科專家擔任評委,主要考查學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綜合運用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
(四)資格認定和入選專業的確定
我校自主招生資格認定分為優秀和合格兩個等級。
根據考生自主招生考試成績、學科特長和興趣確定擬錄取專業。資格認定為優秀的考生,擬錄取專業為網上填報的第一志愿專業;資格認定為合格的考生,由我校根據其學科特長,在其填報的專業中選擇2個并排序,作為擬錄取專業。
獲得資格認定的考生名單于2026年06月03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五、錄取辦法
凡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須參加全國高考,并按照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關于自主招生的相關規定填報志愿報考我校,錄取辦法如下:
(一)我校自主招生資格認定為優秀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當地本科一批錄取線以上的,我校按照公示的擬錄取專業予以錄取;
(二)我校自主招生資格認定為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模擬投檔線下30分(含)以上且達到當地本科一批錄取線以上的,我校予以錄取。錄取專業: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模擬投檔線以上的,按照公示的擬錄取第一專業予以錄取;高考成績未達到我校模擬投檔線的,錄取公示的2個專業中的一個。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六、貧困地區農村學生資助辦法
對于全國832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市)及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及縣以下中學、高中階段具有在上述中學連續三年學籍并實際就讀、農村戶籍且家庭在農村的考生,以自主招生形式被我校錄取,學校給予一定的資助、補貼:
(一)獎學金
高考分數超過(含)其生源省份本科一批錄取分數線50標準分的,給予全額獎學金(即免除在我校本科就讀期間學費);高考分數超過(含)其生源省份本科一批錄取分數線20標準分的,給予半額獎學金(即在我校本科就讀期間學費減半)。
若學生入學后出現課程考試不及格或發生違紀行為等,則自當學期起取消其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