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高校自主招生政策解讀
2026-06-01 12:03
更新時間:2026-06-02 16:51:24作者:李天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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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時間:2025年6月10-12日
具體時間以我校招生信息網通知為準。
測試地點:河海大學
3、資格認定及成績使用辦法
按照考生綜合成績(按面試、筆試成績權重6:4折算總分),參考生源報考情況,按照“分開排序,擇優選拔”的原則,分專業組進行排序和認定,擇優錄取。
河海大學2025年自主招生認定名單及考生錄取政策經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審定后將在規定時間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最終確認考生的自主招生認定資格。
六、志愿填報
考生須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報我校,具體填報方式以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發布方式為準。未按各省(區、市)自主招生志愿填報規則填報志愿者,學校不予錄取。
七、錄取政策
根據入選資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專業和學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
1、特色專業組
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模擬投檔線且填報其認定專業,學校將予以錄取。
2、工學專業組、經管學專業組
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模擬投檔線下20分(江蘇考生為10分)以內,不低于省(區、市)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線且填報其認定專業,學校將予以錄取。
3、理學專業組、文法學專業組
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省(區、市)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線且填報其認定專業,學校將予以錄取。
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須達到BB及以上。
各省自主招生錄取均按上述政策執行,對于高考總分非750分的省份,優惠分數不單獨進行折算。
八、若國家或生源所在省(區、市)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