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高校自主招生政策解讀
2026-06-03 12:03
更新時間:2026-06-03 04:41:16作者:李天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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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時間:2026年06月03日至13日。
3、考核方式:學科基礎(chǔ)測試和學科特長測試。
(1)學科基礎(chǔ)測試:重點考察學生的數(shù)理思維能力,測試科目為數(shù)學,滿分200分。
(2)初次排名:考生依據(jù)學科基礎(chǔ)測試成績和我校公布的各招生專業(yè)(類)計劃,在報名時的招生大類中填報具體招生專業(yè)(類)志愿。學校根據(jù)具體計劃和學科基礎(chǔ)測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確定考生進入各具體招生專業(yè)(類)學科特長測試的資格和初次排名等級,等級分為四等。招生專業(yè)(類)計劃根據(jù)各招生大類報名情況和學科建設(shè)需要確定,具體以測試公告為準。
(3)學科特長測試:重點考察學生從事研究的能力和素養(yǎng),測試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筆試、面試等,具體以測試公告為準。根據(jù)考生成績進行等級評定,分為A、B、C三等。等級評定規(guī)則為:A:各招生專業(yè)(類)組前15%;B:各招生專業(yè)(類)組15%-85%;C:各招生專業(yè)(類)組85%以后。
4、資格確定: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lǐng)導小組根據(jù)考生的測試成績確定合格候選考生并給予最終等級,等級分為四等。最終等級根據(jù)初次排名等級和學科特長測試等級綜合確定,確定規(guī)則為:
學科特長測試等級為A:考生最終等級在初次排名等級基礎(chǔ)上升一個等級(一等不變;二等升為一等;三等升為二等;四等升為三等);
學科特長測試等級為B:考生最終等級保持初次排名等級不變;
學科特長測試等級為C:考生最終等級在初次排名等級基礎(chǔ)上降一個等級(一等降為二等;二等降為三等;三等降為四等;四等不變)
5、結(jié)果公示:獲得東南大學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名單將于2026年06月03日前在“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并報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qū))招生考試機構(gòu)公示備案。
五、錄取原則
獲得東南大學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高考填報志愿時需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中A志愿)報考東南大學,可享受優(yōu)錄政策如下:
1、一等:高考成績達到考生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shù)線即予以錄取。
2、二等:高考成績達考生生源地東南大學模擬投檔線下30分(含)之內(nèi)(江蘇考生為20分(含)以內(nèi)),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shù)線即予以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