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青春我的夢做合格共青團員征文【初中生】
2026-05-29 16:44
更新時間:2026-06-03 19:46:49作者:王華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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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歷正月十五日是謂上元節,因為這節日的活動主要在月圓的夜間,通稱為元宵或元夜。
元宵的活動最主要的是燈會和燈猜。
舊日福建,大體說來,從正月初九起,燈市便開始熱鬧起來,正月十三日后幾乎可見各居家門前都掛出花燈。

元宵節給新嫁女送燈,是舊日福建的習俗,各地送的燈品式樣不盡相同,但目的一樣:為了“添丁”。福州一帶已嫁女未生男者,娘家多于正月初以觀音送子燈送之,是謂送丁;嫁后已生男者,娘家可送各式的燈,謂“添丁仔”。閩南各地給新嫁女送的是一對白芙蓉燈,給嫁后已生男者則送一紅一白的。燈內點有蠟燭,弄不好會把燈燒了。花燈失火,通常被視為喜事,叫“出丁”.白燈失火視為生男吉兆,紅燈失火視為生女吉兆。那當然是人們一種愿望的表達。
閩南一些地方,比如漳浦等地,燈節中還有一叫“穿燈腳”的習俗,即在元宵夜里,村中新娶進門的新娘子和當年生男孩的小媳婦,必須穿紅著綠,打扮一新,在婆婆或其他年歲大的老婦人陪同下,手拿吉祥物,口中說吉利語,從大祖詞堂的燈棚下走過,一展風采。其所以這樣做,目的在于向祖宗也向鄉親介紹新媳婦。至于已生男孩的小媳婦也過燈腳,在于告慰祖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