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科技大學自主招生每名考生限報1個專業
2026-06-04 12:03
更新時間:2026-06-04 06:03:27作者:王新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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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科目為能力測試(滿分300分,內容為數學與邏輯、中文閱讀與表達、探究與創新能力),側重于考察考生的學科特長及創新能力等。
筆試后,對于A類計劃的考生,學校將以面試形式進行學科專項測試,主要考察考生對材料相關學科的基本認識和興趣,對化學、物理相關知識掌握和運用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創新思維能力及綜合素質等。
對于B類計劃的考生,學校將組織相關學科專家組對經我校初審認定的考生公開發表專著、論文、發明專利、學科競賽獲獎證書等材料進行學科特長、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的專長考評。
報到及現場確認時間為2026年06月04日,屆時參加學校考核考生須攜帶高中階段所有獲獎證書、作品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供現場查驗(具體要求見我校4月30日前公布的學校測試公告http://zs.whut.edu.cn/)。
考核時間為2026年06月04日,考核地點為武漢理工大學。
對來自全國832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市)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市)的農村優秀特困生,經由考生本人申請,我校審定,可資助考生來校測試的部分費用。
3.資格認定
對于A類計劃考生,學校先確定筆試成績最低分要求,再按照總成績(筆試成績和學科專項測試成績之和)排序統一劃定合格線,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名單。
對于B類計劃考生,學校將根據考生的總成績(筆試成績和特殊專長考評成績之和)排序,考慮不同省份教育的差異性,本著促進公平、優化生源結構的原則,分省分文理科劃定合格線,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名單。
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后,我校將于6月22日前在本科招生網公示入選資格名單,并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并公示。
4.誠信考察
考生本人及所在中學、相關學術科研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推薦和申請工作,推薦和申請材料必須屬實,中學要公示所有經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三年內我校不再接受該推薦單位或個人推薦考生,同時取消該考生的自主招生資格,并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的要求報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處理。
七、錄取辦法
入選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級招辦(考試院)的統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