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試點自主招生與高職自主招生有四不同
2026-05-29 12:03
更新時間:2026-06-03 13:11:08作者:王華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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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有關中學等不得出具與事實不符的考生推薦材料、證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中虛構事實或故意隱瞞事實。同一中學出具的平時學習成績應當標準統一。對申請報名材料造假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四、選拔程序
1.初選
我校將組織學科專家組,分專業對報名材料進行初選,選拔相對更優秀的考生入圍復試。入圍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進行查詢并打印準考證。
2.復試
復試在我校校內舉行,考核形式為面試、筆試和其他專業相關考核環節,考查范圍不限于中學教學大綱。詳見下表(《各專業考核形式及主要考核內容表》):



為助力人文學科振興,發現、選拔在人文學科領域具有較高素養和極佳培養潛質的苗子,針對報考人文科學試驗班的考生,增設“人文拔尖人才加試”環節,加試人選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經初選專家審定,在報考的具體專業所需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方面有突出表現;
(2)經初選專家審定,在報考的具體專業相關領域有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作品;
(3)在面試中獲得評委一致提名。
加試采取面試形式,評委由人文科學試驗班相關學院院長或院長推薦的教授擔任,重點考查考生在報考專業相關領域的學術研究和發展潛力。通過加試的考生可獲得我校在其省份相應科類最終模擬線下60分(不低于生源省份一批錄取控制線,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優惠政策。未通過加試不影響考生其他環節考核成績及資格生認定。“人文拔尖人才”資格生人數寧缺毋濫,最多不超過人文科學試驗班資格生總數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