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試點自主招生與高職自主招生有四不同
2026-05-30 12:03
更新時間:2026-06-03 00:31:30作者:李天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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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服務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目標,培養高端涉外人才,深入開展國別和區域研究,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精神,我校決定實施綜合評價招生,在錄取階段依據考生的高考和我校組織的外國語言文化能力測試(以下簡稱“能力測試”)兩方面的成績錄取考生。
一、領導機構
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招生專業、招生計劃
阿拉伯語、葡萄牙語、俄語、烏克蘭語、克羅地亞語、羅馬尼亞語、波蘭語、阿爾巴尼亞語、意大利語、朝鮮語、朝鮮語(國際商務)、越南語、烏爾都語、馬來語、斯瓦希里語。

以上專業列在各省提前批次,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辦發布為準,考生按招生計劃填報相應高考志愿。
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實施省份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云南、貴州、陜西。其中在天津、山西、內蒙古、江西、重慶、云南、貴州、陜西僅招收文科生。
三、報名條件
考生應同時具備以下五項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