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試點自主招生與高職自主招生有四不同
2026-05-30 12:03
更新時間:2026-06-03 11:13:35作者:李天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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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高校自主招生工作有關文件精神,學校著力完善綜合評價體系,積極推進“教授選才”模式,充分尊重教授在學校人才培養中的主體地位,發揮教授在學生考核、評價中的專業優勢,選拔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1.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學生工作、教學工作、紀檢工作的校領導任副組長,校辦、教務處、紀委辦(監察處)、學工處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任成員。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法規和有關規定,研究決定學校招生政策、招生計劃、自主選拔招考辦法以及招生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2.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注冊辦公室和招生監察辦公室。招生注冊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處,是具體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及考試工作;招生監察辦公室設在紀委辦(監察處),主要職責是對招生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和接受考生及社會的招生投訴。
3.學校成立招生專家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由相關學科帶頭人、專家教授組成,在各學院推薦的基礎上,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并聘任。主要職責是為學校招生工作提供決策咨詢、考核評價具有創新潛質、學科特長、濃厚專業興趣的優秀學生,為學校選才提供科學依據。
二、招生計劃
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我校2025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計劃不超過學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4500人的5%,即225人以內。我校自主選拔錄取招生不預設分省市區計劃,各省市區具體計劃根據入圍人數和高考上線情況確定。
三、招生專業